2007年4月22日星期日

One Night in Chongqing

许久未曾放歌了,只今晚却过了饱瘾,因那些同去KTV的俱是台海东岸的艺能翘楚。



  其一·声乐 | 家里的音箱第一次发出音响,我就嫌忒聒噪了,家父直说我不懂欣赏,我这才开始渐悟乐声的震撼,那种感观并非来自音量,而是深发内心,于是,我才从喃喃变成了吼吼。

激动,激爽,激爆——都是对“小猪”罗志祥一成不变的印象,酷似Aaron天王声线和身形的他凭模仿起家;我钟爱的一部台片《斗鱼》,他出演了续集,而我却不再关注;敢秀会秀的他深谙嘴巴油、屁股扭的演艺心诀,绝对称得上“达人”之流。

我英文还不甚熟络的时候就知道洛城小子L.A.Boyz,那时确乎是大洋彼岸前沿的新青年;若干年后,Jeff大哥自组了麻吉弟弟,而如今留起skin-hair、每唱必脱的Stanley却独自撑起了台岛嘻哈的局面。这些,大约都不为现在的小朋友熟知和乐谈,因为我跟着rap起来的时候发现旁人尽皆侧目了。


  其二·声色 | 迷醉的时候,总听到灯红酒绿;嗨翻的时候,总听到阳光灿烂;总以为,音乐的魅惑全来自联想的意象,活色生香,都是通感。

来的一票艺人中,跟罗志祥一挂的,就只有潘玮柏了。饶舌,锐舞,街头风,似乎都是潘帅的招牌,但始终觉得不太纯粹地道。还听人调侃一道心理测试题:潘玮柏帅吗?答“是”者,20岁以下;答“否”者,30岁以上;答“不知道”者,介乎其间。只能说,Peter Pan飞走了,Will Pan红透了。

就演歌风格而言,我是力挺南拳妈妈的,因为他们的存在打一开始就是Jay精神上的外延。如今的第二季,人非物非,怀念的,是展现重击与力量的“南拳”,是表征温馨与包容的“妈妈”;怀念的,是那个《小时候》和《重返荣耀》的G-Power,是《家》和《哈里路亚》的Gary,是《香草把噗》的弹头和宇豪。他们,大约不再产出可以让我同挚友和声的旋律了罢。


  其三·声情 | 我们浪漫先祖的眼中,诗即是歌,戏即是曲,情到最深处,长歌可当哭——声便成了情的天然载体和至高境界。他们只不知道现世为波普占尽天下,但还是“情”字打头。

因缘际会,00年耳闻,01年欣赏,03年见面,07年再见面;这,就是我之于Jay音乐世界的全部轨迹;今次恍然发现,当初的清秀宅男而今俨然已是顶尖巨星。敞蓬宾士之上,黄金甲附体的杰王子挥舞着胳膊,接着就是万民景仰、百鸟朝凤了。

新晋“学术超女”于丹点了Jay的名,赞他是华语流行乐坛的No.1,不管怎样是佐证了杰伦音乐的文化内涵;但小朋友的膜拜是徒有其表,旁边的那些拥趸死忠们跟不上杰伦的tempo大声唱出来,因为他们读不懂歌曲的外壳,更无论内核,而我敢说不怵这些。




杰伦不是别人,唯他知道钢琴之外我愿意听击鼓,唯他知道葫芦丝之外我愿意看扇子舞。
一夜光耀,一夜鱼龙;乐声落下,雨也落下。

2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超级粉丝的新闻综述
已阅 呵呵 (sur.)

匿名 说...

感觉我与娱乐无缘...Mr.Pye所体会到的意境确实很......(赞美之词省略千余字),只可惜我这种土鸡不懂黄鹂引吭高歌的美好,就在旁边故作点姿态好咯。